监控记录下小雨实施盗窃的过程(记者李卉翻拍)
因为一时贪念,如今面临刑事处罚,18岁少女小雨(化名)后悔不已。昨日,芦淞警方建宁派出所披露了一起让人欷歔的盗窃案。
小雨是永州人,由于没有考上大学,暂时又没找到工作,无所事事的她近日跟着经营服装生意的亲属来株洲进货。前日中午,她来到株洲火车站附近一家精品店闲逛,发现里面有很多好看的小玩意儿,虽然单价只要几元、几十元,但她零花钱并不宽裕,没办法一一买下来,又不好意思向家里要钱。
“我太喜欢那些小玩意了,当时店里顾客比较多,我又戴着口罩……”小雨心中起了邪念,于是悄悄拿了一些自己喜欢的物件,例如围巾、手套、钥匙扣、耳机、暖宝宝,放入随身携带的包里,悄悄走出了精品店。
第一次顺利得手助长了她的贪念。当天晚上,她又独自来到一家女装店,迅速将两条裤子、两件衣服分别塞入包内和衣服里,成功逃离。
第二天,她再次来到头天实施盗窃的那家精品店,“要回去了,想给家里人带点礼物。”
这一次她偷了一块手表和一套围巾、帽子,正打算离开精品店,几个店员围拢过来。原来,头天店员发现被盗后,就回看监控锁定了嫌疑人,第二天小雨刚刚踏入店门,店员就认出了她。
随即,小雨被扭送到了建宁派出所。匆匆赶到派出所的亲属也对小雨的行为感到错愕不已,“家里实在不差这点钱,孩子为啥要做这样的傻事……”
警方介绍,小雨一连三次实施盗窃,行为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盗窃罪的相关规定,目前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株洲晚报记者李卉通讯员魏天宇)
他有工作,收入也尚可“但若不偷,心里就不爽”
“我看中了,不拿(偷),心里就不爽。”近日,男子李某因涉嫌盗窃罪落网。其实这个李某经济条件尚可,但心中莫名的贪欲,让他面临刑事处罚。
今年9月至10月,芦淞警方接连接到两起手机被盗的报案,受害人都是在网吧上网时遭遇盗窃。通过对案发现场的监控资料进行比对,民警确定这两起案件的嫌疑人是同一个人——有盗窃前科的李某。近日,民警在市内某网吧将李某与其同伙抓获。
经查,从今年9月起,李某等3人多次在芦淞区、石峰区、天元区的超市、网吧等地,采取分工合作的方式实施盗窃,盗窃的物品包括手机、现金、香烟、手表等。其中,石峰区五金机电大市场的一个超市,曾多次遭到李某等人盗窃。截至目前,民警核实的案件已经有十余起。
民警介绍,3人中仅李某有工作,收入尚可。但李某爱贪小便宜,走到哪就偷到哪。审讯中,李某承认自己要是看上了某样东西,若不据为己有,心中就不爽。每次作案,基本也由李某实施盗窃,另外2人掩护望风。盗窃所得的财物,均被3人用来吃喝玩乐。
目前,3人因涉嫌盗窃罪,已被刑事拘留。(株洲晚报记者李卉通讯员魏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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