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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发布门头沟区推进门头沟小院精品

来源:精品店 时间:2023/5/3

门头沟区推进“门头沟小院”

精品民宿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落实“生态立区、文化兴区、科技强区”战略部署,加快推进门头沟区精品民宿产业高品质发展,探索形成具有门头沟区特色的精品民宿发展模式,充分发挥民宿经济的带动辐射效应,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践行“两山”理论,坚定以首都发展为统领,坚持生态立区、文化兴区、科技强区,深入总结“门头沟小院”精品民宿工作经验,按照“保护生态、因地制宜、彰显特色、合理布局、有序发展”的原则,进一步明晰“门头沟小院”精品民宿的涵义、工作机制和部门职责,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扶持政策和审核流程,探索形成具有地区特色的精品民宿发展模式,促进共同富裕,奋力谱写“绿水青山门头沟”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二、主要任务

(一)规范增量、建好平台,吸引优质社会资本参与“门头沟小院”精品民宿建设。

在全区范围内尝试推出“民宿发展平台公司”,平台公司一方面与镇村联合,整合闲置的房屋、土地以及其他优质资源,将其打造成带动经济增长、农民增收致富的资产;另一方面,通过招商推介,吸引社会资本投资,推动新的一批村企合作项目落地,形成“村集体+平台公司+社会资本”的利益联结和协调配合机制。通过做强民宿发展平台公司,既确保村集体的保底性固定收益,也要激发村集体做好村域安全、环境卫生等公共服务方面的积极性;既确保出租户的收益,保护村民利益,也要推动经营性收入与村集体之间的分配额度和增长机制,实现共同富裕的发展目标。同时,充分发挥属地主体能动作用,属地要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依据区域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做好精品民宿发展的战略研究和环境影响评价,合理布局精品民宿及服务设施,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提升存量、丰富场景,打造不一样的“门头沟小院+”。

引导存量民宿企业,协商完善与村集体、村民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发挥政府奖励资金引导作用,鼓励存量精品民宿经营企业积极提升改造,借力智慧场景驱动,放大沉浸体验优势,打造不一样的“门头沟小院+”商务、办公、运动、科技新场景运用;借力区域文化驱动,利用生态山水文化、红色历史文化、民间民俗文化、古村古道文化、宗教寺庙文化、京西煤业文化等六大文化,打造主题特色突出的精品民宿;借力旅游要素驱动,积极拓展精品民宿产业链,创新“门头沟小院+”发展模式,打造围绕特色农业、休闲康养、体育、科普、研学、文化艺术等“门头沟小院+”主题民宿,引领推动“门头沟小院”扩展内涵、提升品质。

(三)发挥农民主体作用、鼓励民俗户提档升级,引导农民利用自有房屋建设精品民宿。

结合城乡结合部试点村改造、美丽乡村建设、险村改造、生态沟域打造等重点工作,鼓励农民利用闲置房屋,进行设施改造和服务提升,推出一批符合民宿评定标准的民俗户纳入“门头沟小院”精品民宿,建立以“精品民宿”为基底,以星级“小院”为骨干,以国家级“甲乙丙”级民宿为龙头的门头沟精品民宿体系,形成价格多种档位兼备,满足多种层次需求的民宿住宿接待体系;鼓励本地人返乡创业,带领村民利用自有闲置合法房屋,进行设施改造和服务提升,按照《“门头沟小院”精品民宿标准与评定程序》标准打造精品民宿,通过评定的“门头沟小院”给予政策奖励;设立民俗户提档升级设计奖,引导鼓励村集体利用集体合法合规闲置房屋资源和农户利用自有闲置合法房屋,与有专业资质的设计单位合作,设计建设科技小院、创艺小院、文化小院、绿色小院等特色主题类精品民宿;鼓励经营民宿的村集体和个体户通过“加盟”的方式,与品牌民宿合作,提高服务品质和效益;鼓励经营民宿的村集体和个体户与品牌民宿管理平台公司开展战略合作,引导提档升级且符合民宿标准的民俗户委托品牌民宿管理平台公司统一经营,利用品牌管理平台公司的运营管理经营及客户群体资源优势,提升区域民宿经营品质和效益。

三、具体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

健全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成立门头沟区精品民宿发展协调联席会,由主管文旅的副区长牵头,成员单位包括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卫生健康委、区规自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区农业农村局、区经管站、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等11个部门及镇街。

协调联席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文化和旅游局。精品民宿发展协调联席会不定期召开会议,主要协调和解决下列事项:

1.联审项目方案。对拟实施的精品民宿项目方案进行联审,研究投资方实力、项目规模、土地概况、投资方案、建设计划等基本情况,对是否符合产业发展方向和相关规划,以及是否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和退出机制等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项目才能进入后续环节,并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2.帮扶项目落地。对于通过联审的项目,全流程跟踪,一对一服务。由区文旅局牵头,必要时协调相关部门,帮助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重大问题报区精品民宿发展工作协调联席会,确保项目按进度顺利实施。

3.规范日常管理。各成员单位结合自身职责和评定标准,对投入运营的“门头沟小院”精品民宿进行开业前的联合验收,并负责日常运营的监督和管理。

4.落实扶持政策。对符合扶持政策的民宿项目,指导项目单位按要求申报,通过联席会审核后,由区文旅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扶持政策相关规定予以落实。

(二)出台评定标准,加强规范管理

根据区域功能定位,聚焦全区推动“绿水青山门头沟”高质量发展大局,合理设定“门头沟小院”准入标准,强化日常管理,推动全区精品民宿高品质发展。

1.出台认定标准。依据文旅部《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及第1号修改单)、市文旅局《关于促进乡村民宿发展的指导意见》,制定《“门头沟小院”精品民宿标准与评定程序》,明确“门头沟小院”精品民宿的评定流程、评定标准和规范化经营制度,界定“民俗户”和“精品民宿”的区别,引导民宿经营主体规范经营,不断提升接待品质和服务质量,推动民宿产业有序健康发展。

2.开展评定工作。目前已纳入区文旅局和各镇监管的营业精品民宿均纳入“门头沟小院”范畴,对新开业精品民宿项目,区文旅局将依据《“门头沟小院”精品民宿标准与评定程序》开展评定,评定由属地政府初审,报区精品民宿发展协调联席会办公室,区文旅局牵头受理,组织相关部门集中验收,对符合开办条件的,一站式出具核验证明,协助办理“一照两证一系统”。根据《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等八部门关于促进乡村民宿发展的指导意见(京文旅发〔〕号)》规定:“区乡村民宿发展办公室会同各有关成员单位组成联合审核小组,对乡村民宿实行联合受理、联合踏勘、联合审核。”,各登记机关可依据各区乡村民宿发展工作小组审核同意意见,依法做好民宿市场主体的营业执照办理工作。对经营民宿的农户或经营主体放宽名称登记,从事乡村民宿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名称中可以使用“民宿”、“乡村民宿”字样作为行业特点,并实行住所(经营场所)申报制度。相关程序通过后,纳入“门头沟小院”监管、扶持范畴。

(三)完善扶持政策,优化营商环境

充分发挥扶持资金的引领推动作用,带动全区精品民宿小院加强供给侧改革,强化生态保护、丰富产品供给、延伸产业链,主动与周边旅游资源联动,更好地融入区域旅游发展大局。进一步优化政策内容,修订完善《“门头沟小院”精品民宿扶持办法》,简化审核流程,明确文旅局为牵头主管部门,在原有“贷款贴息和担保费补贴”单一扶持政策的基础上,拓展扶持方向,出台更符合企业实际利益和需求的政策,吸引更多优质项目落地,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带动村民集体致富。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品民宿发展协调联席会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精品民宿发展重大事项,制定发展政策,确定年度任务,联审精品民宿项目方案,及时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为民宿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二)强化资金保障。区财政等相关部门要优先安排乡村振兴绿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为兑现精品民宿扶持办法及相关第三方审计费用提供资金保障,专项资金不足部分,安排财政资金予以保障。

(三)加大宣传推广。进一步完善“门头沟小院”小程序服务功能,将民宿、景区、特色业态等串联成线路,集中宣传推广,提高游客感知度。同时,将资料申报、数据统计、评星创优等功能链接到小程序客户端,打造“宣传推广+监管服务”相融合的一站式服务平台。

(四)强化执纪监督。加强民宿项目建设、专项资金使用、部门情况执纪监督。严格遵守《门头沟区村庄民宅风貌设计导则》要求推动项目建设,确保不“踩线”、不“越界”;加强全过程资金使用监管,保障资金用途合法合规;提高部门责任意识,对工作中出现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依法查处。

生态立区

文化兴区

科技强区

来源:文化京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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