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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浙江制造精品申报工作开始

来源:精品店 时间:2023/5/17

各市、县(市、区)经信局,有关省属企业:

为贯彻落实制造强省和质量强省建设,进一步引导企业加强质量提升和品牌建设。根据《关于“浙江制造精品”认定推广和应用的实施意见》(浙经信技术〔〕57号)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加快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浙财采监〔9〕8号),经商省财政厅同意,现就组织开展年度“浙江制造精品”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领域

申报的产品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省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发展重点及新兴产业培育重点,具体参考《年度“浙江制造精品”申报重点领域》(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在浙江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二)重点支持符合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需求的产品申报,原则上申报单位上一年度应完成主营业收入万元以上(山区26县不低于2万元),申报产品销售收入1万元以上(山区26县不低于万元)。

(三)近2年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收入比重不低于%。企业生产技术、装备水平国内领先,产品质量和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处于国内同类产品领先水平以上,有较好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管理水平较高,社会责任好。

(四)企业近年内未发生安全、环保、质量等重大事故,社会信用等级为良好以上。

三、申报和认定程序

(一)企业自主申报。在企业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由所在地经信部门、有关省级企业集团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登录浙企智造在线公共服务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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